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辉南县:“三重维度”构建选人用人监督协同机制

辉南县:“三重维度”构建选人用人监督

协同机制

   近年来,辉南县委组织部着力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,结合市委、县委巡察工作,对县内17个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巡察,通过机制协同、深化方法、结果运用三大着力点,让干部监督与专项巡察形成良性互动,有效提升选人用人监督质效,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
   构建协同监督机制,筑牢选人用人“防火墙”。县委组织部积极整合日常监督职能与选人用人专项巡察的靶向作用,通过建立干部监督室与巡察机构信息共享平台,打破部门壁垒,形成监督合力。一方面,常态化梳理股级干部备案信息、群众反映、信访举报等动态信息,为巡察组提供“靶向”参考;另一方面,将在巡察过程当中挖掘到的选人用人工作隐性问题,及时做好备案,纳入长效跟踪。将巡察“利剑”与日常监督“探头”有机结合,有效提升了干部监督的覆盖面和穿透力,切实维护了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。

   深化巡察方式方法,提升精准监督“穿透力”。针对选人用人问题的隐蔽性和复杂性,聚焦“党管干部”根本原则,运用“三维巡察法”通过谈心谈话、测评调研、听取汇报等方式,精准锁定选人用人薄弱环节,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选人用人情况。聚焦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,通过查阅归档材料、会议记录、抽取档案等方式,严格把关选人用人流程是否规范,同时聚焦干部担当作为方面,核查被巡察单位有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,推动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更加规范透明。在今年的专项巡察中,共计发现17个单位存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80余个。

   强化结果运用机制,释放巡察整改“震慑力”。辉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坚决压实整改责任,实行“清单式管理+销号式推进”,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、具体科室、具体人员,让问题完成一个、验收一个、销号一个,推动整改工作从“被动应付”向“主动落实”转变。同时紧密联系县纪委监委、县委巡察办,构建有序衔接、互为补充、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,确保沟通顺畅,形成监督合力,有效构建选人用人监督长效机制,以整改实效推动县域政治生态持续净化,为辉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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